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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印发通知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

发布时间:2021-07-30      点击量:1546

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公布施行。为推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落实好在反食品浪费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对全社会反食品浪费的示范引领作用,国管局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决策部署,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反食品浪费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通知》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着力抓好《反食品浪费法》贯彻落实相关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及时制定宣传培训方案,丰富宣传方式,认真学习涉及公务活动用餐、公共机构食堂节约、政府采购等内容的具体规定。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标准。尽快制定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或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公务活动用餐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公共机构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反食品浪费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将反食品浪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出台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定期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餐饮浪费情况以适当的形式进行曝光,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餐饮节约。

《通知》提出,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评价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压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和原则落实到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中,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表率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

来源:国管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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